各设区市教育局,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办考〔2008〕171号)精神,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继续开展自考全日制助学的所属院校2019年度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在评估基础上,核定浙江师范大学等33所院校2020年自考全日制助学招生计划10942名,现予公布。
各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住宿条件等情况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办学地址和条件等要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公布前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学校专业计划生源不平衡时,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后自行调整。如果突破核定的招生计划,要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要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人员招生,不得以高额的招生工作经费挤占正常的教学、学生生活保障经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意竞争情况的发生;不得向考生承诺毕业年限。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各校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实现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
附件:2020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2020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一、省管助学院校(10所):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 核定计划 0001 浙江师范大学 200 0002 浙江工商大学 500 0005 浙江东南外国语职业学校 200 0006 宁波大学 600 0013 浙江科技学院 200 0014 浙江树人大学 200 0015 浙江农林大学 200 0016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0 0020 浙江理工大学 300 0026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50 合计 2850 二、市管助学院校(23所): 市地 学校代码 院校名称 核定计划 杭州市 0103 浙江新世纪经贸专修学院 500 0105 杭州之江专修学院 400 0108 浙江育人专修学院 150 0109 浙江三联专修学院 600 0110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300 0116 浙江华川专修学院 300 0122 杭州前进专修学校 200 0128 杭州现代科技专修学校 200 0129 杭州育成专修学校 360 0130 杭州市余杭区东华专修学校 300 0135 杭州龙津专修学校 300 宁波市 0201 宁波工程学院 520 0202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120 0204 宁波明州职业专修学院 200 温州市 0301 温州大学 600 0302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50 0303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150 0304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50 嘉兴市 0401 嘉兴市秀水经济信息专修学院 1000 湖州市 0501 浙江宇翔外国语专修学院 1200 金华市 0701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00 台州市 1001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 150 丽水市 1101 丽水学院 342 合计 8092